2020年,新《土地管理法》實施
多項重大突破值得關注
莎陀陀帶你一起了解新《土地管理法》
上期節(jié)目為您講解了
新《土地管理法》七大突破的第二條
本期節(jié)目繼續(xù)帶您了解七大突破的第三條
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
農村宅基地是農民安身立命之本。長期以來,宅基地一戶一宅、無償分配、面積法定、不得流轉的法律規(guī)定,導致農村宅基地大量閑置浪費,農民宅基地的用益物權難落實。33個試點地區(qū)在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、宅基地有償使用、下放宅基地審批權限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。新《土地管理法》完善了農村宅基地制度,在原來一戶一宅的基礎上,增加宅基地戶有所居的規(guī)定,明確:人均土地少、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(qū),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保障農村村民實現(xiàn)戶有所居。這是對一戶一宅制度的重大補充和完善。
考慮到農民變成城市居民真正完成城市化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,新《土地管理法》規(guī)定: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,這一規(guī)定意味著地方政府不得違背農民意愿強迫農民退出宅基地。同時,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,新《土地管理法》下放宅基地審批權限,明確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由鄉(xiāng)鎮(zhèn)人民政府審批。